关于做好2024年信息学院励志生特别奖励评选工作的通知
为更好地帮助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帮助学生树立自信、自强、自立的人生观和价值观,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杭州师范大学本科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杭师大学[2022]6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及院校各类奖助学金评选情况,特制定本奖励办法,详见附件四。
第一条 奖励对象
我校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在籍且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中的资助对象。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认定等级中特别困难的学生。
第二条 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评奖学年无校院通报批评或违法违纪处分;
(四)学习勤奋、成绩优良,学习态度端正,评奖学年内无旷课、挂科或补考记录;
(五)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诚实守信;
(六)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素质良好,体测成绩60分以上(免测学生除外)。
第三条 奖项设置
(一)自强之星(院级)
1.评选说明
“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目的是挖掘勇于面对困难、积极进取、拼搏奋进的动人事迹,在资助对象中树立一批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评选依据学生的学业成绩、科研创新、学生工作、社会工作和慈善公益等方面。每学年评选出“自强之星(院级)”10名,奖励金额为1000元。往年已获此荣誉的不再重复评选,“自强之星”不可与其他单项奖在同一评选学年兼得。在评选活动中表现优异优先推荐评选学校“自强之星”。
2.评选流程
(1)学生本人申请
(2)学院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核并公布候选名单
(3)组织开展正式候选人答辩
(二)单项奖
单项奖包括学业进步奖、勤工励志奖、成才助力奖和文体活动奖四种,用于奖励在某一方面表现优秀的经济困难学生,奖励金额均为500元。每位候选人在同一评选学年最多获得一项单项奖。
1.学业进步奖
学业进步奖用于奖励学习成绩进步显著的学生,评选学年的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同专业(年级)较上一学年进步20%及以上,学院将根据申请者中进步幅度百分比排名确定10名获奖者。
2.勤工励志奖
勤工励志奖用于奖励在院校两级勤工助学岗位工作满一学期以上,工作认真负责、能力突出、考核优秀的学生,将结合候选人工作表现、综合考评及家庭经济状况确定10名获奖者。
3.成才助力奖
成才助力奖用于奖励在课外自主学习中取得一定成绩的学生。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成才助力奖,每学年评选若干名:
考取国家认定的职业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证书;
取得外语或计算机等级证书的;
在学术科研、学科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
参加国家或地方公务员考试,且被录用;(可根据考试成绩公布时间推迟至本学年第二学期申请)
参加研究生考试,且被录取;或获得研究生推免资格且被录取。(可根据考试成绩公布时间推迟至本学年第二学期申请)
积极开展开展创新创业活动,并取得一定成效,入驻创业园或成功注册公司。
4.文体活动奖
文体活动奖用于奖励积极参加各类文体活动,在校级及以上文体活动中取得优秀成绩(集体项目中取得前3名、个人项目中取得前8名)的学生,每学年评选若干名。
第四条 申请办法
学生请根据各类奖项的评选条件,填写附件一及对应的申请表(附件二或附件三),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打包成单独文件夹命名为“姓名+证明材料”),总文件夹命名为“专业班级+姓名+2024年特别奖励申请”,提交给班长后班长收集好后命名为“专业班级+2024年特别奖励申请”于12月2日中午12点前上交邮箱hiseqgzxzx@163.com。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工办雷老师,联系电话:28869241.
附件一:特别奖励申请汇总表
附件三:信息学院特别奖励单项奖申请审批表
杭州师范大学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