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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公布我校在2024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暨新苗人才计划立项结果的通知

时间:2024-09-11 09:21:04 文章来源 :王熙文 浏览量:2

各学院团委:

2024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暨新苗人才计划我校共申报247个项目,经专家评审,共立项75项。其中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63项,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9项,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3项。现将2024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暨新苗人才计划杭州师范大学项目名单及资助经费表予以公布(见附件),并作以下几点说明:

1.项目实施周期为一年(预计2025年5月结题验收),项目负责人须在一年内完成项目研究工作,项目负责人要按照申报书的要求,尽早启动,按计划实施,严格按照申报要求,顺利完成项目。

2.项目负责人不得随意更换。负责人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完成已批准课题的,将视情况追究课题负责人的责任。各学院团委加强指导督促,结题工作作为下年度申报项目的参考依据。

3.学校已在省项目办经费下拨后,发放经费代码,项目负责人应按照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做到节约开支、专款专用。根据杭师大财〔2014〕3号《关于印发杭州师范大学经费审批权限规定的通知》,经费由各学院〔学院院长(执行院长)或主持工作的副院长〕以及各学院负责科创团委老师审签,请各学院和指导老师做好衔接工作。其他注意事项详见《杭州师范大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附件3)。

4.学院团委应加强项目管理,预计1月初提交中期检查材料,建议所有项目通过星光讲堂完成中期检查。

5.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应提交《结题报告书》,并附上发表论文或成果实物等证明材料。发表论文及其它科研成果均应标明“2024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和项目编号。

6.按照省级要求,每个新苗项目负责人需要参加校内创业学院或者社会组织开展的相关创新创业培训,培训情况将作为结题评审的参考内容。

请各学院通知到每位项目负责人和指导老师,结合学院情况,依据要求积极实施管理,配合参与团队协力完成项目。不详事宜,可咨询校团委。

校团委:刘香乐,28867051

校科协:朱泽艺,17357150290

附件1:杭州师范大学2024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暨新苗人才计划立项结果

附件2: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暨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注意事项

附件3:杭州师范大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附件4:2024年浙江省新苗人才计划(省内配套)财务编码





共青团杭州师范大学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