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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50个岗位!临平区面向全国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

时间:2023-03-01 14:46:04 文章来源 :学工 浏览量:3

为满足我区教育系统师资需要,全力打造“学在临平”美好教育品牌,推进教育人才队伍建设,经研究,临平区教育局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计划

2023年临平区教育局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50人,其中普高8人,初中12人,小学30人。具体岗位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临平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岗位分布表》。

二、 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面向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指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并且毕业时能如期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的毕业生)和国(境)外应届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2021年9月1日至报名前取得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且尚未初次就业〕。

1. 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2.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大学期间获得过国家奖学金(不含国家励志奖学金)、省级师范生技能大赛一等奖或省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

②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的毕业生;

③浙江省教育厅签约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公)费师范生;

④具有浙江省户籍,大学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或综合(专业)成绩排名前20%的毕业生;

⑤具有浙江省户籍的国(境)外应届高校毕业生(2021年9月1日至报名前完成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尚未落实工作、无单位社保缴费记录)。

三、 招聘条件

除符合上述招聘对象范围外,应聘人员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未受过党纪、政务等处分;热爱教育工作,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坚持“立德树人”。

(二)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2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人员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2年2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及技能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1. 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报到聘用前(2023年8月31日)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应聘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应聘其他教师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

2. 应届毕业研究生、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毕业生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但在聘用后两年内(2025年8月31日前)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

(五)大学期间所学专业符合岗位要求。各学科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临平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岗位计划表》。专业条件参考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

四、 报名程序及方式

1. 报名。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考生可于3月3日前往“华东师范大学专场招聘会”进行现场报名。每个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地点:宝龙艺悦酒店(吴泾宝龙广场店,上海市闵行区吴泾尚义路39弄1号)。

2. 资格初审、资格比选。考生按附件3提前准备材料,在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初审。考核组根据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结合考生在校成绩、所获荣誉及现实表现等进行资格比选。按不低于1:3的比例择优确定面试对象。报名人数不足1:3的岗位,视情形决定是否核减或核销招聘岗位。

3. 面试。面试以试讲、结构化面试等形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课堂教学能力和教师应具备的基本素养。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予以录用。面试成绩相同时,依次以考生学历学位、荣誉层次、成绩综合排名等要素靠前者优先。面试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4. 确定签约。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签约对象,并签订就业意向书,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就业意向书的视为自动放弃签约资格。就业协议书签订时间另行通知,就业协议书签订后原则上不予解约。(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除外)

5. 资格复审。体检前对签约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6. 公示前因考生放弃、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空缺的岗位,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递补,从本岗位考核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 体检、考察

(一)体检

1. 体检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实施。体检标准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2. 考生如患有不能胜任教学工作的器质性疾病、精神疾病等疾病的,应向体检医生说明,如隐瞒不报,一经发现,不予录取或解除人事聘用关系。

3. 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察

考察由区教育局组织招聘学校实施,具体内容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对考核对象进行政审、调查了解品德、现实表现等情况。对存在受行政处分等处罚的,不予录用。

六、 公示与聘用

1. 拟聘用人员将在临平区教育局教师招考系统或临平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2. 拟聘用人员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出具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报到证等材料。其中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报名时,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聘用人员未能按时毕业的、未能取得报考时所需相应荣誉的或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的,不予办理报到手续,并取消聘用资格。

3.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须在所聘用学校服务满五年。

七、 其他事项

1. 招聘会具体时间等其它安排将另行公告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临平区教师招考系统。

2. 在招聘程序中,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发现资格不符、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将随时取消考生资格,且三年内不得报考我区教师招聘岗位。

3. 签约后无故放弃招聘岗位的考生,三年内不得报考我区教师招聘岗位。

4. 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5. 本招聘公告由杭州市临平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71)89530898、89530896

监督投诉电话:(0571)89530893

(工作日上午9:00-12:30,下午14:00-17:30)

临平区教育局教师招考系统:http://jszk.hzlpjy.cn/

临平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nping.gov.cn/


来源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UzfUDaHdzNxvu8fPvLXl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