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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 载 | 余杭区2021年第一批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时间:2020-11-20 14:47:07 文章来源 :学工 浏览量:1

为加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推进我区教育现代化进程,结合我区教育发展实际,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杭州市余杭区2021年第一批中小学、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1.招聘计划

2021年第一批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共700人,其中普高70人,职高30人,初中195人,小学355人,幼儿园50人。具体岗位招聘计划详见附件《余杭区2021年第一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分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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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届指2021届及尚未初次就业的2020届毕业生,下同):

(一)具有研究生学历且获得博士学位的毕业生;

(二)具有研究生学历且获得硕士学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期间获得过省级师范生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或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党员)、优秀学生(党、团)干部荣誉;

2.研究生学习期间综合(专业)成绩排名前30%,其中报考职教专业课岗位的放宽到综合(专业)成绩排名前50%;

(三)具有本科学历且获得学士学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普通高校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党员)、优秀学生(党、团)干部荣誉或综合(专业)成绩排名前20%的毕业生。其中,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省内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放宽到获得过省级师范生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或综合成绩排名前30%;报考职教专业课岗位的放宽到综合(专业)成绩排名前40%;

2.浙江师范大学初阳学院、杭州师范大学经亨颐学院毕业生;

3.小学全科定向培养毕业生;

(四)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的全国“双一流”大学毕业生(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仅指该校一流学科,下同);

(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的普通高校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专业的毕业生,并且大学期间综合(专业)成绩排名前50%;

(六)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的余杭区户籍(生源地)毕业生或报考余杭区西部三镇(径山、黄湖、百丈,下同)岗位的毕业生要求大学期间获得院级及以上综合荣誉或二等及以上奖学金或综合(专业)成绩排名前30%。

(七)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公)费师范生;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可关注后续余杭区面向社会招聘教师相关公告。

3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未受过党纪、政务等处分;热爱教育工作,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坚持“立德树人”。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四)浙江省户籍或生源地。符合以下条件的毕业生户籍不限:

1.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2.全国“双一流”大学本科毕业并具有学士学位人员;

3.本科毕业并具有学士学位,且在大学期间获得过国家奖学金、省级师范生技能大赛一等奖或省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党员)、优秀学生(党、团)干部的人员;

4.浙江师范大学初阳学院、杭州师范大学经亨颐学院本科毕业并具有学士学位人员;

5.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公)费师范生。

(五)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专业,各学科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余杭区2021年第一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计划表》。专业条件参考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

4.报名

(一)网上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0年11月29日9时—12月3日17时。 

报名网址:余杭区教育局教师招考系统:(https://jszk.hzyhjy.cn)。   

报考人员登录“余杭区教育局教师招考系统”,在“招考报名”栏进行报名,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并进行诚信确认后选择岗位报名,上传报名所需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报名所需材料清单详见附件。(报名表填写要求详见报名页面“填表说明”)

每个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若报考者通过填写不实信息而被网上资格初审通过的,一经发现即时取消报考资格,其后果由本人负责。

在此期间,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岗位,招聘单位暂不作初审。

(二)网上资格初审

时间:2020年12月4日9时—12月9日17时。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以及上传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对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在网上进行确认。确认后报考人员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实行网上反馈并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三)网上查询及改报

时间:2020年12月10日9时—12月11日17时。

已注册报名人员登陆“余杭区教育局教师招考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人员可进行网上调整报名。未及时改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四)网上资格复审

时间:2020年12月12日9时—12月15日17时。

各招聘单位对资格初审未通过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在网上进行确认。资格复审未通过人员不再进行调整报名。

招聘岗位数与符合报考资格人数的比例:招聘1-2人的为1:3,招聘3-5人的为1:2,招聘6人及以上的为1:1.5。西部三镇所属中小学招聘岗位和职教专业课教师岗位比例为1:2。符合报考资格人数未达到相应比例的,则招聘岗位数相应核减直至取消岗位。对取消开考的岗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岗位,由余杭区教育局另行通知,不愿改报者视为放弃报考。

5.考核

(一)区教育局统一考核采用面试形式,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1.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面试成绩相同时,以考生学历学位、荣誉层次、成绩综合排名等要素靠前者优先。

2.面试采用试讲和结构化面试等形式,主要考察考生课堂教学能力和教师应具备的基本素养。其中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学前教育岗位等考生还须进行技能测试。

3.参加同一岗位面试人员超过60人的,面试前进行笔试,按笔试成绩高低取前60名进入面试。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部分学校自行组织考核,时间地点及考核形式由学校自定,另行通知。

1.学校名单:全区普高学校、职高学校、杭师大附属学校(五常中学、五常中心小学、仓前中学、仓前中心小学、未来科技城学校、未来科技城幼儿园)、余杭蔚澜学校、余杭高级中学教育集团临平第二中学以及西部三镇所属中小学校。

2.各招聘学校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有关程序自行组织考核,考核方案需报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审核同意。

6.体检、岗位确认与考察

(一)体检

1.体检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实施。根据招聘岗位数、考核成绩按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招聘1人为1:2,招聘2人为1:1.5,招聘3-4人为1:1.2,招聘5人及以上为1:1.1。

2.体检标准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从同岗位体检替补人员中依次递补。

3.体检具体时间另行在余杭区教育局教师招考系统或余杭政府门户网站上通知。

(二)岗位确认

1.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的考生根据面试成绩,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依次由考生选择应聘岗位。岗位确认环节如有放弃者将从同岗位体检合格替补人员中依次递补。

2.岗位确认的具体时间另行在余杭区教育局教师招考系统或余杭政府门户网站上通知。

(三)考察

考察由区教育局组织招聘学校实施,具体内容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7.公示与聘用

1.拟聘用人员将在余杭区教育局教师招考系统或余杭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招聘学校与毕业生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协议书签订后原则上不予解约(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除外)。

2.拟聘用人员须于2021年8月前出具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报到证等材料。其中2021届毕业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聘用人员未能按时毕业的或未能取得报考时所需相应荣誉的,不予办理报到手续,并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一年内须获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全国“双一流”高校毕业生放宽至聘用后两年内获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聘用人员须在所聘用学校服务满五年。

8.其他事项

1.在招聘程序中,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发现资格不符、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将随时取消考生资格。

2.成绩查询、体检、岗位确认等相关招聘通知请在余杭区教育局教师招考系统查询,不再另行通知,逾期责任自负。  

3.自主招聘学校考核由学校自行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成绩查询等由学校负责通知。

4.在本次教师招聘过程中如发现考试作弊、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考生资格,且三年内不得报考我区教师招聘岗位。

5.岗位确认后无故放弃招聘岗位的考生,三年内不得报考我区教师招聘岗位。

6.疫情防控要求: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本次招聘的考生在各程序报到时应主动戴好口罩、出示健康码,并配合测温。健康码为“绿码”、健康状况正常且近14天没有去过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核。有新冠肺炎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应主动提供来浙后前7天内核算检测阴性证明,如14天内有出现相关症状,须在定点医院进行诊治,并提供7天内2次(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方可参加考核。考生如为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的,需提供7天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核。因个人隐瞒疫情信息或未达防疫要求造成疫情扩散,将取消其考生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7.本次招聘同时开通手机报名功能,移动端地址:https://jszkwap.hzyhjy.cn。符合条件的考生也可扫描下方“余杭区教育局教师招考二维码 ”,完成电子报名表的提交(请务必认真填写,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8.本招聘公告由杭州市余杭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1)89301251、89170012、89160282;

监督投诉电话:(0571)89178107。 

自主招聘学校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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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杭区教育局教师招考系统:https://jszk.hzyhjy.cn/

余杭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yuhang.gov.cn/